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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中过余山中言及乱时所遭赋此为赠 元末明初 · 赵汸
七言律诗 押庚韵
衣冠早日见升平,谈论雍容接老成。
已𢬵图书归劫火,偶从锋刃得馀生。
大裘千丈仁人志,九食三旬达士情。
共看寒梅开腊后,东风渐转北枝荣。
书沈存中石墨 北宋 · 苏轼
出处:全宋文卷一九七二、《苏文忠公全集》卷七○ 创作地点:江苏省镇江市
陆士衡与士龙书云:「登铜雀台,得曹公所藏石墨数瓮,今分寄一螺」。《大业拾遗记》:「宫人以蛾绿画眉」。亦石墨之类也。近世无复此物。沈存中帅鄜延,以石烛烟作墨,坚重而黑,在松烟之上,曹公所藏,岂此物也耶?
沈括不当复知制诰奏(元丰元年八月) 北宋 · 蔡确
出处:全宋文卷二○○八
陛下有救敝复古之政,而群臣未变习常守陋之态;陛下有焦劳恻怛之虑,而群臣未革苟且前却之心。不忠于主,而忠于所附;不畏义理,而畏流俗。相合为党,相尚为风。当是之时,不正之以法,而涵容宽假,以待其自化,亦何以异于呼嘘引挽,而欲已尰熟之沈痼也。如沈括之反覆附会,谪不踰岁,复列侍从。其罚既薄,而其复若此之速!
按: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九一原注引。
弹沈括奏(一熙宁十年七月) 北宋 · 蔡确
出处:全宋文卷二○○七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八三、《宋会要辑稿》食货六五之二○(第七册第六一六六页)
括以白劄子诣吴充陈说免役事,谓可变法令,轻役依旧轮差。括为侍从近臣,既见朝廷法令有所未便,不明上章疏,而但于执政处阴献其说。兼括累奉使察访,职在措置役法,是时但欲裁减下户钱,未尝言复差徭。今非其职而遽请变法,前后反覆不同。朝廷新政,规画巨细,括莫不预,其于役法讲之固熟。如轻役之不用差法,括前日不以为非,而今日不以为是者,其意固不难晓。盖自王安石罢相,括恐大臣于法令有所改易,故潜纳此说,以窥伺其意,为附纳之资尔。括自选人,不数年间,拔擢至此,宜如何图报?而乃颇僻翻覆,挟私害政,甚非陛下待括之意也。且括自主计以来,一无所补,其驭下则取悦而已,其事上则观望而已,中外之所共传,圣明之所尽照。而阴以异论干执政,欲变更役法一事尤为显著。窃闻中书亦尝以此劄子进呈,下司农寺相度。天慈兼容,既不加诘,而臣以弹邪绳奸为职,安敢避默?伏望陛下推括之情,特行罢黜。
弹沈括奏(二 熙宁十年七月) 北宋 · 蔡确
出处:全宋文卷二○○七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八三
近弹奏括罪状,未蒙施行。或闻括诡求罢免,有诏却令供职。倘如所闻,朝廷待括如此,臣窃惑焉。且括谓役法可变,何不言之于检正察访之日,而言之非职事之时;不言之于陛下,而阴言之于执事?括之意岂在朝廷法度,但欲依附大臣,巧为身谋而已。伏望陛下去邪屏奸,断在不疑,正括之罪。
沈存中画像赞 北宋 · 李之仪
出处:全宋文卷二四二五
先天弗违,圣时以乘。
人谋鬼谋,其谁其能。
彼虽渊密,我则揆叙。
万目交张,维纲之举。
展也吾人,一世绝拟。
孰友多文,宛在中沚。
用此以通,亦以是穷。
自崖反矣,凛然孤风。
按:《姑溪居士文集》卷一二。又见《宋元学案补遗》附一。
权给事中封驳沈括除命奏 北宋 · 刘安世
出处:全宋文卷二五四三、《尽言集》卷一一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四三三
准中书省送到录黄,九月二十三日,三省同奉圣旨,沈括除朝散郎、守光禄少卿、分司南京,许于外州军任便居住者。臣谨按,括资禀奸邪,贪冒荣宠,因缘朋党,致位从官。元丰末年,出领延帅,而邀功生事,构起边隙,永乐之祸,辱国殃民。先皇帝痛悼愧耻,以至厌代。忠义之士,疾括若雠。俾完要领,已屈典宪,岂可辄因赦宥,复齿仕途?此命一颁,恐无以慰天下之望。伏乞收还恩制,特与量移,所有录黄,未敢行下,谨具封还。伏望圣慈特赐指挥,中书省别取旨施行。
论沈括吴居厚等牵复不当奏(一 以下二章与梁焘同言 元祐四年九月) 北宋 · 刘安世
出处:全宋文卷二五四三、《尽言集》卷一一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四三三
右,臣等伏见朝廷近因明堂赦恩,牵复左降官吏,首及沈括、吴居厚、贾青、吕孝廉、王子京等。臣焘、臣安世权给事中日,已曾封驳,或闻得旨,令依前降指挥行下。兹事体大,不容差失,须至论列,庶存公议。臣等窃谓括以从官出帅方面,不能为朝廷绥怀夷虏,而兴起边事,徼幸宠禄。及永乐陷没,兵民之死者以数万计,关陕疮痍,至今未复。先皇帝虽举责帅之典,而赐以不诛,终缘伤忧,遂弃群臣。括虽万死,尚有馀罪。居厚等奉使一道,未尝宣布明天子之惠泽,而争为掊克,以希进用,使无辜之民困于暴令,流离转死,居不聊生,天下疾之,目为民贼。陛下初听政事,即令黜窜,四方传报,鼓舞相贺,终身废弃,犹未塞责,岂可援引常法,更加录用?议者以谓赦乃国之大事,不可失信,臣等窃以为不然。先帝之废沈括,天下皆知其欲谢死事之臣民也。陛下之贬居厚等,天下皆知其欲戒诛剥之官吏也。赦书止曰「贬降官并与量移」,即无「已量移者与叙用」之文;纵使有之而不行,则是小信失于括等数人,而全先帝与陛下仁爱元元之大信于天下,二者轻重固不侔矣。更望圣慈深察事体,收还误恩,允答舆议。
论沈括吴居厚等牵复不当奏(二 元祐四年九月) 北宋 · 刘安世
出处:全宋文卷二五四三、《尽言集》卷一一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四三三、《历代名臣奏议》卷一七八
臣等伏见近日除沈括、吴居厚、贾青、吕孝廉、王子京差遣,不合公议,门下省已行封驳。窃谓朝廷必以大礼之后,过恶例随湔涤,臣等以谓不然。括首议再兴边事,丧师辱国,为先帝遗恨,罪不容诛,而得全首领,无复可以推恩。居厚欺君害民,诛求暴虐,掠为己功,归怨于上,罪当放斥,而得列绅,无复可以推恩矣。青与孝廉、子京苛刻聚歛,流毒一方,附会诞慢,废失使指,重谴远贬,才当其罪。如此数人者,蹈犯凶桀,出于文墨,既不可以常法治之,亦不可以常赦宽之也。若使侥倖复起,夤缘再用,则群小振奋,蹑踵求伸,甚非朝廷之福、生灵之幸也。长奸之渐,所宜杜绝。伏望圣慈面饬大臣,诸不以法治而贬降者,不得以赦议。如天度兼容,未忍尽弃,即于为恶之间,略加殊别,特移青等一内地监当,括与居厚且令依旧,庶协大公,以惩群枉。取进止。
沈括曾孝宽提举河北义勇保甲手诏(熙宁七年八月辛卯) 北宋 · 宋神宗
出处:全宋文卷二四五九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五五
河北已排义勇、保甲,集事之初,全在得人专心经画,后乃可收其实用。西路以知制诰沈括、东路以龙图阁待制曾孝宽提举,凡缘保甲职事官属,悉听举劾。仍许不以时遣官,或亲按视检察。
答沈括言水利奏诏(熙宁七年九月戊申) 北宋 · 宋神宗
出处:全宋文卷二四六○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五六
水利第二料除不可兴修外,并先从低下处兴工,中、高田不得一例围里,仍令庭老具析前后异同以闻。
遣沈括使辽令两府议应之所宜御批(熙宁八年三月甲寅) 北宋 · 宋神宗
出处:全宋文卷二四六二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六一、《太平治迹统类》卷一六
今遣沈括等行,而事有当豫虑者:萧禧未还,止之不令过界,一也;接伴久不至,二也;过界三五程,止之令俟萧禧,三也;到敌帐,先问来意,直俟以分水岭为界,方得朝见,四也;虽得朝见,延之穹卢中,须令用分水岭为界,五也;使人既来,许以分水岭为界,即引兵拆移铺屋,徐遣括等还,持慢书来报云「既商量不从,已令兵马往彼拆移讫」,使朝廷知既未是绝好,如何为处,六也;使人至辄苦辱之,或授以恶马,使颠仆于山谷中,或诈为贼潜来伤害,既不显国中之意,如何为处,七也。中书、枢密院,其议应之所宜。
翰林学士起居舍人权三司使沈括守本官为集贤院学士知宣州制(熙宁十年七月丁巳) 北宋 · 宋神宗
出处:全宋文卷二四七六、《宋大诏令集》卷二○六
敕:帷幄近臣,朕所与图事揆策,同休等戚者也。苟无忠固一心,而首鼠两端,则法所当加,谊不得赦。具官沈括,朕自拔擢,寘之侍从,创法立制,汝皆与闻;而始不熟计利害,终则挟持浮说,进退希旨,反覆异言。腹心如此,朕何望哉!黜守方州,职兼书省,犹为恩贷,往自循思。可。
令种谔与沈括处置本司事诏(元丰四年六月壬午) 北宋 · 宋神宗
出处:全宋文卷二四九七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三一三
陕西路缘边诸路累报夏国大集兵至,须广为之备。以东上閤门使、文州刺史种谔为鄜延路经略安抚副使,应本司事,与经略安抚使沈括从长处置。
赐沈括诏(元丰四年八月丙寅) 北宋 · 宋神宗
出处:全宋文卷二四九八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三一五
枢密院漏行颁书,赖卿察事机,不然几扰军政。自此事不获闻者,得以专制。蕃汉将卒自皇城使以降,皆得承制补受。
答沈括乞差准备应援军马诏(元丰四年八月己卯) 北宋 · 宋神宗
出处:全宋文卷二四九九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三一五
令沈括留两将军马防托,或种谔出界,未见次第,即不许追呼。如已捷,须兵马分头讨定部族,若来勾抽,不得占留。
军兴令沈括致祷名山灵祠诏(元丰四年九月己亥) 北宋 · 宋神宗
出处:全宋文卷二四九九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三一六
官军非久出界,管下名山灵祠当申祷告,今降封香五合,括可躬为祝文精虔,分命官致祷讫奏。
谕沈括手诏(元丰四年八月壬申) 北宋 · 宋神宗
出处:全宋文卷二四九九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三一五
近据本路及诸路探报,贼人聚兵在缘边对垒。今诸将以种谔驱迫,使不量众寡,直入贼境招纳,既不能招致,又甚亏损威重,致贼测知汉兵浅深。赖今诸将稍知形便,不致冒险深去。可速料事机,如未可前,宜且迤逦,还据汉地,庶谙知山川道径曲折,晓夜易为斥堠控禦。
沈括奏种谔军大捷请逾常奖酬其忠勇答诏(元丰四年十月戊午) 北宋 · 宋神宗
出处:全宋文卷二五○○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三一七
除九月辛亥当战汉蕃军士,朝廷已有恩赏外,本路住营家属可因告谕之际,以经略司封桩钱办牛酒,均行庆犒,庶士气益壮,贼之枭巢易于荡灭。
沈括奏西贼寇德靖寨答诏(元丰四年十月己未) 北宋 · 宋神宗
出处:全宋文卷二五○○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三一七
种谔出界后,如有贼犯城寨,经略司自当枝梧。其德靖寨蕃部弓箭手不少,往往尽随种谔出界,岂可纵贼侵扰?兼谔自东路出界,今贼入西路,岂可使谔任责?委沈括速处画设备。